休闲娱乐

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

275 坐标: 12279 目录:/qing/

作为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,清朝在经过了近两百年的统治之后,最终还是步履蹒跚的步入了近代。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的一声炮响,揭开了中国近代史的序幕。此后,列强发动了一系列侵华战争,迫使落后无能的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。据统计,自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到1949年中华民国垮台的109年间。中国政府同外国政府、国际组织、外商、签订的各种契约、条约、协约和合约共1182件(清朝500多件,北洋军阀300多件,国民政府200多件)。其中影响最大、危害最大的当属清朝时期签订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。

1840年—1842年的鸦片战争和《南京条约》。鸦片战争失败后,英国最早和清政府签订《南京条约》,也是中国近代史上与外国签订的第一个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。涉及割地、赔款、五口通商和税款协商。

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

从鸦片战争以后,清朝进入了签卖国条约的马拉松。和英国签了163个,日本153个,沙俄104个,法国73个,德国47个,美国41个,比利时26个,葡萄牙13个,意大利7个,荷兰5个,奥匈帝国5个,西班牙4个,其它国家68个。《辛丑条约》是中国近代史上赔款数目最庞大、主权丧失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。条约规定:中国赔款合计


9.8亿两白银(赔偿
4.5亿白银,分39年还清,本息共计约
9.8亿两),允许各国驻军等等。该条约标志着清政府完全成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,中国彻底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。

推荐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