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觉得对于杀人后分尸的的嫌犯,最好的处置办法就是给他也来个凌迟处死,这样才能起到威慑作用。
我们传统的思想都认为人死万事空,一了百了。还有个说法叫做杀人不过头点地,像这种把跟自己在一起生活了几十年的妻子残忍杀害,甚至还分尸藏匿的行为,实在让人接受不了,必须给他相应的惩罚,才能解除民恨。虽然网上有关于他多年来跟妻子关系不和,却又迫于无奈无法离婚的事情,但是这些都不是他行凶的理由,不能离婚你可以逃婚啊,现在生活这么方便,交通这么发达,非要把自己逼上绝路吗?
我觉得那些为他开脱的理由都是不用考虑的,直接判刑就对了。

我觉得那些为他开脱的理由都是不用考虑的,直接判刑就对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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